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將於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開。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將是本次會議的主要議題。
  你知道“四中全會”意味著什麼嗎?今年的全會又有哪些核心看點?南都特此梳理,讓您輕鬆通讀。
  “四中全會”從何而來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簡稱“黨代會”)是黨的最高權力機關,一般每五年一次,通常簡稱為“X X大”。如“十八大”就是“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的簡稱。
  黨代會選舉產生的中央委員會,執行黨代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現任中央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稱為“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
  黨的中央委員會召開的全體會議,也就是大家所說的“全會”或“中央全會”。一般來說,每一屆中央委員會總共召開七次全體會議,分別簡稱為“一中全會”、“二中全會”等。“十八屆四中全會”,由此而來。
  四中全會召開時間:通常在9月,今年最晚
  在今年以前,改革開放以來的歷次四中全會,僅有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於6月召開,其餘均在9月中下旬舉行,會期四天左右。今天(10月20日)開幕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是改革開放以來召開最晚的一次。
  有分析指出,本次全會時間節點的選擇折射出依法治國議題牽涉面廣,需要更充分地征求意見及修改完善。
  過往四中全會決議:最近幾次都在部署“黨建”
  四中全會主要涉及經濟、黨內建設等重要話題。十一屆、十二屆、十五屆四中全會都以經濟為主,十四屆、十六屆、十七屆四中全會,主要是對執政黨建設問題做部署。比較例外的是十三屆四中全會,主要進行人事調整。
  十一屆四中全會(1979年)
  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
  十二屆四中全會(1985年)
  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草案)》
  十三屆四中全會(1989年)
  對中央領導機構的部分成員進行了必要調整
  十四屆四中全會(1994年)
  作出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
  十五屆四中全會(1999年)
  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十六屆四中全會(2004年)
  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
  十七屆四中全會(2009年)
  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中央全會要做什麼
  一中全會 選舉新一屆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和中央軍委
  二中全會 為國務院、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檢與最高法換屆做準備
  三中全會 推動經濟發展,多涉及經濟體制改革,出台施政綱領
  四中全會 全面落實深化三中全會的決策部署,研究黨建工作和經濟建設
  五中全會 審議通過五年規劃
  六中全會 文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
  七中全會 為下一次黨代會預熱
  過往四中全會人事:
  撤銷2名中央委員,1名中央候補委員
  增補或遞補14名中央委員
  一中全會一般在黨代會閉幕第二天召開;二中全會一般在黨代會後第二年的兩會前召開;七中全會一般在下次黨代會開幕前一周召開
  十一屆四中全會
  增補王鶴壽、劉瀾波等12人為中央委員;選舉彭真等兩人為中央政治局委員
  十二屆四中全會
  同意一部分老同志不再擔任中央三個委員會成員的請求,如葉劍英、鄧穎超、徐向前、聶榮臻等64位同志不再擔任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
  十三屆四中全會
  選舉江澤民為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增選江澤民、宋平、李瑞環為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增補李瑞環、丁關根為中央書記處書記;另撤銷或免去了部分官員職務,包括一名中央委員
  十四屆四中全會
  增選黃菊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增補吳邦國、薑春雲為中央書記處書記
  十五屆四中全會
  增補胡錦濤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郭伯雄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撤銷許運鴻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職務
  十六屆四中全會
  決定胡錦濤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遞補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艾斯海提·克裡木拜、王正偉為中央委員會委員;撤銷田鳳山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十八屆四中全會
  誰將與會
  出席:中央委員204人、中央候補委員169人
  列席: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黨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層同志和專家
  註:以十八屆三中全會為例
  主要任務
  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
  以“依法治國”為議題,尚屬首次
  聲音
  竹立家(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依法治國是習近平總書記以及新一屆中央委員會的一個主導思想。可以預料未來五到十年,中國社會發展的現代化程度衡量的標準主要看法制化程度。
  謝春濤(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十八屆四中全會對法治進程的推進,包括對於我們每個公民的個人的民主自由權利的保障將會起到相當大的作用。
  延伸
  黨的會議與依法治國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
  明確提出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和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1997年中共十五大
  依法治國首次出現在黨代會報告中,大會把依法治國確立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2002年中共十六大
  明確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
  ●2007年中共十七大
  提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新要求。
  ●2012年中共十八大
  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確保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時,“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
  ●2013年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
  提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新目標,圍繞這一目標,提出“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會前準備
  政法系統高官密集調研
  ●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9月16日至18日在吉林調研時要求貫徹落實習近平講話精神和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敢於擔當、攻堅克難,積極穩妥推動司法體制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
  ●最高人民法院10月9日召開黨組會議強調,要積極穩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要求各級法院深刻認識到只有通過改革才能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正確對待深化改革帶來的利益格局調整,充分理解改革,大力支持改革,確保完成各項改革任務。
  ●司法部部長吳愛英10月13日至15日赴河北調研時強調,要扎實推進司法行政體制改革。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日前在《檢察日報》撰文,詳細闡述了檢察系統的司法改革任務,包括強化對訴訟參與人合法權利的保障,健全錯案防止、糾正和責任追究機制,完善檢察環節人權司法保障制度;完善保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的體制機制,推動省以下地方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等措施。曹建明特別指出,對司法改革中完善的、成熟的經驗,及時向全國人大提出立法建議,推動上升為立法。
  “依法治國”海外點贊
  對於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海外專家普遍認為其具有重大深遠的國內和國際意義。
  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中國研究項目主任熊美英博士:
  四中全會聚焦依法治國,體現出中國領導人意識到法治建設對保持經濟發展、建設廉潔政府、維護社會公正以及保護環境等目標的達成至關重要,這是一個積極的信號。
  巴基斯坦伊斯蘭堡世界事務委員會主席哈立德·馬哈茂德:
  中國已經取得了典範式的經濟發展,依法治國將使中國繼續保持目前的發展勢頭,也將提升中國的國際形象,進一步增強世界對中國的信任。
  肯尼亞內羅畢大學外交與國際關係問題專家阿尼塔·基姆巴:
  中國目前大力推行的改革和加強法治建設將最終提升中國的軟實力。
  歐盟智庫歐洲-亞洲研究所所長大衛·富凱:
  打擊腐敗,健全司法體制將有助於保障中外商業關係朝著更健康方向發展。
  埃及前駐華大使馬哈茂德·阿拉姆:
  創建一套先進的法律體系來管理政治、經濟等各個方面,對於明確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保證政府官員清正廉潔,以及懲治腐敗是至關重要的。中國共產黨科學地判斷了形勢,做出了正確的決策。
  俄羅斯科學院遠東研究所高級研究員雅科夫·別爾格爾:
  腐敗問題關係到執政黨和國家的命運問題,也可以說是國家安全問題。當然,反腐不只是把腐敗官員撤職了事,還需要建立嚴格的反腐機制,使廣大官員不敢貪、不能貪,加大對官員違反法律行為的處罰力度。
  法國中國問題專家、法國國防高等研究院顧問皮埃爾·皮卡爾:
  中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將向世界顯示一個註重實效的發展模式,一個社會主義的和人道的模式。
  內羅畢大學國際經濟問題專家蓋里雄·伊基亞拉:
  國際上有些人認為中國法律執行對象是有選擇性的。中共領導層的決定,也將幫助消除這些疑慮和偏見,為外國投資者創造更好的投資環境。新華社
  南都數據新聞工作室出品
  主持:鄒瑩
  採寫:南都記者 陳磊
  數據來源:新華社、人民網  (原標題:數讀“四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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